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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物业与清迈阳光业主委员会成功签定《物业服务合同》
发表日期:2014年12月23日  人气:1349

20141218,北城物业与北城.清迈阳光业主委员会成功签订《2015-2017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并实施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对于建立质价相符的价格机制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北城.清迈阳光业主委员会于20127月成立,为了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服务质量的提质级,北城物业于20121015与北城.清迈阳光业主委员会召开了物业管理工作第一次联系会,并向业主委员会呈送《北城.清迈阳光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方案及服务标准》,阐述项目的管理方略、服务标准、内容、成本测算、收费标准等。

两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的成功签订得到了渝北区房屋管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华社区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业主委员会的充分理解和清迈阳光全体业主信任,北城.清迈阳光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虚心接受,积极落实整改,并表明属物业管理范畴内的应尽快处理;属开发建设单位的问题及时反映,做好协调沟通,以推动物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的规定,经北城.清迈阳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北城清迈阳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调整为多层1.15/.㎡、高层1.25//.㎡、商业、办公3.75/.㎡,以上费用含电梯使用费,不含公摊水电费(公摊水电费10//月计收);201511日起执行。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来之不易,离不开业主委员会的辛勤工作和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清迈阳光物业服务中心表示将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练内功、强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服务标准,从项目团队建设、经营目标完成、服务质量提升、设施设备改善、安全主体责任推行、素质工程实施、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与业委会加强协作,强化沟通,共建和谐、全面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指数。